点击 2400回复 0 原帖 2016-06-13 15:20

UL62368-1或UL60950-1更新版本对选用放电IC的要求

为符合日趋严格的待机节能要求,电源供应器逐渐采用复合功能的放电ICX,所以当电源供应器使用此类型的放电ICX时,若放电ICX本身未认证,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 由ICX制造商向UL提出申请评估,评估完成之后UL会提供一份TRF报告给ICX 制造商,但是没有CCN,也不需要工厂检查。
2) 申请厂商将电源供应器配合放电ICX送UL实验室测试,测试样品要求如下:

a. 请提供3pcs的电源供应器,要注意泄放电阻要装最大阻值,X电容要装最小容值。
b. 请提供3pcs的PWB空板,每块空板都要装放电ICX、X电容、泄放电阻和放电ICX与L/N之间的所有零件,要注意泄放电阻要装最大阻值,X电容要装最小容值。
c. 请提供3pcs的放电ICX。
d. 请提供1pcs最大阻值的泄放电阻和3pcs最小阻值的泄放电阻。
e. 请提供3pcs最大容值的X电容和1pcs最小容值的X电容。

若放电IC已有认证,可提供此放电ICX的TRF报告和电源的电路图供UL评估确认该产品是否可沿用此放电ICX,但是如评估后需要测试,这部份可依据上述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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