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加利福尼亚能源委员会(CEC)正式公布新的家用电气能效法规2017电器效率法规。
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CEC)正式公布新的家用电气能效法规 2017 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Publication Number:CEC-400-2017-002, 此法规包含加州CEC管控的电气标准的要求,将替代以前所有的版本。
为了与DOE外部电源能效要求保持一致,CEC也增加了外部电源的VI级能效的要求:2016年2月10日之后制造的直接操作型外部电源,应该满足table U-2的要求。
以下产品不适用此标准:
1. 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管控的医疗设备用外部电源不需要满足此标准。
2. 输出电压小于3V且输出电流大于等于1000mA的AC-DC外部电源,用于给全部或主要由马达驱动的设备电池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