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

2024-04-09150国家认监委

2024年4月2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详细通知如下:

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质量认证制度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认证发〔2023〕89号)》,现将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量化为基础,对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实施碳相关认证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国家认监委尚未制定发布,由取得相应认证领域批准资质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或获得授权实施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适用于本通知。

依据相关温室气体量化标准,仅对组织、产品、项目等的排放量进行核算与验证的活动(如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报告、碳盘查、碳核算、碳核查等),不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

二、原则要求

认证机构备案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应满足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规则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原则:

(一)不得违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以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方针;

(二)不得违背各行业碳减排、碳清除、碳披露、碳中和的发展需求,以及产业链、供应链低碳化转型要求;

(三)不得与国家认监委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碳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碳相关服务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要求相抵触或雷同。

(四)不得违反其他有关涉碳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类别划分

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根据认证目的与需求不同,分为碳减排/清除、碳披露、碳中和三类。

(一)碳减排/清除类

1.产品认证

用以证明产品(项目、技术)的温室气体减排/清除效果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2.管理体系认证

用以证明组织的温室气体减排/清除能力,引导组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组织碳相关管理绩效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3.服务认证

用以证明服务的温室气体减排/清除能力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二)碳披露类

1.产品认证

用以证明产品在其生命周期过程中,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清除等相关信息及其一致性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能够实现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2.管理体系认证

用以证明组织对温室气体排放、清除等相关信息的管理能力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3.服务认证

用以证明服务在其生命周期过程中,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清除等相关信息及其一致性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能够实现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三)碳中和类

1.产品认证

用以证明产品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零,或实现净零排放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2.管理体系认证

用以证明组织(活动)具备保持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零,或实现净零排放能力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3.服务认证

用以证明服务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零,或实现净零排放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

« 上一页 1/2 下一页 »
反对 0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发布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稿详细如下: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

0评论2024-04-0921

陕西发布优化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许可涉及现场检查实施指南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了《陕西省优化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许可涉及现场检查实施指南(试行)》及官方解读,详情如下:为深入推进《陕西省优化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全面

0评论2023-12-2627

加拿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企业许可证(MDEL)指南更新
2023年12月4日,加拿大卫生部监管运营和执法处发布了《Updates to the medical device establishment licence application (FRM-0292) and instructions》指南。指南主要修订了医疗器械企业许可证(MDEL)申请表,以

0评论2023-12-1832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验室检测质量主体责任的公告
2023年11月24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验室检测质量主体责任的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

0评论2023-12-1546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2月1日正式施行
2023年5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自2023年12月1日

0评论2023-11-20710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修订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安全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23年8月8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23年第14号《关于修订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详细公告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按照

0评论2023-08-1191

工信部发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率先在全球将6GHz频段划分用于5G/6G系统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2号,以下简称《划分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划分规定》是我国开发、利用、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基础性行

0评论2023-07-223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
2023年5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第21号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市场监管总

0评论2023-06-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