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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回收令”挑战广东制造

   2006-07-04 中国国门时报2610
本文导读:广东制造又遇绿色壁垒!欧盟近日通过的电池环保指令草案,不仅对进口电池设置了近乎苛刻的汞、镉含量要求,而且还规定将由电池出口国生产厂家承担高昂的电池回收费用。一纸回收令令我国广大电池企业陷入被动。  

“广东制造”又遇“绿色壁垒”!欧盟近日通过的电池环保指令草案,不仅对进口电池设置了近乎苛刻的汞、镉含量要求,而且还规定将由电池出口国生产厂家承担高昂的电池回收费用。一纸“回收令”令我国广大电池企业陷入被动。
  
          环保指令不断 厂家疲于应对

 该指令称,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欧盟将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四分之一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到2016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45%。目前,欧盟此项指令已获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批准,即将成为欧盟法律。在成为欧盟法律之后,各欧盟成员国将在两年内通过相关国内法律与之相适应。

  欧盟指出,实施该草案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废电池中镉等金属污染。

           实际上,欧盟环保指令远不止此。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02年,欧委会就颁布了2002/525/EC号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出售含镉的电动汽车用电池。2006年7月1日起,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将开始实施,指令规定投放于市场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中的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必须低于规定的标准值。

  厂家认为,欧盟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已使出口到欧盟的电池成本大幅度增加。不仅如此,含镉量不得超过0.002%的标准也近乎苛刻,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因为成本原因和技术原因放弃欧盟市场。

  实力相差甚远 企业面临洗牌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电池制造大国,电池产量和出口量都位居世界首位。广东作为我国镍镉电池的主要产区之一,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东莞、江门、惠州、佛山、深圳等地。据统计,去年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不含深圳、珠海)共检验出口电池45000多批,货值15.3亿多美元,其中出口欧盟为6271批,1.3亿多美元。业内人士表示,每年中国电池出口到欧盟的销量都要超过10亿只。由于欧盟指令明确规定,电池的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所以无论是贴牌还是自有品牌出口到欧盟,都会受到一定影响。目前,虽然欧盟电池环保指令还没有正式实施,但国内众多企业都已处于观望状态,一场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由于大型电池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基础,因此更能够快速地反应以适应新指令的要求。而受“绿色壁垒”影响较大的肯定是那些技术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电池生产企业。以锌锰电池为例,目前我国对其汞含量的要求是0.025%,而欧盟的新标准是0.0005%,相差甚远,中小企业达标的难度较大。

  监管部门引导 企业积极应对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电池生产企业,应该及早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要积极获取国外技术信息,了解各进口国最新的行业动态,增强产品竞争力。二是要注重原材料的选用,选用符合相关进口国要求的生产材料。三是提升自身的技术工艺水平,在自身产品质量上寻求突破。

  广东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帮扶企业应对欧盟电池指令和RoHS指令。通过建立电池产品有害物质监控和快速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向企业发布有关的预警信息,引导客户进行电池产品汞、镉含量专项检测。投入技术力量,加强对电池产品汞、镉含量检测实验室的建设。检验监管要从成品向半成品甚至原料阶段前移,努力从源头清除电池产品有害物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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