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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环保指令将于明年8月实施我出口产品须有CE标志

   2006-09-07 国际商报2630
本文导读: 我国出口欧盟产品再遇绿色壁垒!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继WEEE、RoHS指令之后,欧盟另一项主要针对能耗的技术壁垒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指令)又将实施。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最迟在2007年8月11日前制

     我国出口欧盟产品再遇绿色壁垒!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继WEEE、RoHS指令之后,欧盟另一项主要针对能耗的技术壁垒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指令)又将实施。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最迟在2007年8月11日前制定对相关产品的具体化要求并转化为本国法规,以确保EUP生态化设计指令得以有效运作。

  该指令首次将生命周期理念引入产品设计环节中,旨在从源头入手,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回收、后期处理这一周期内,对用能产品提出环保要求,全方位监控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指令的实施将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环境化设计技术来生产用能产品,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某些有害物的使用量最小化,并使排放到环境中的排放物最少,从而达到减少环境破坏以及保护资源的目的。

  十余类相关产品出口受阻

  据了解,EUP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按欧盟EUP指令条文内容所示,原则上包括所有投放市场的用能产品,生成、转换及计量这些能源的产品(不包括运输工具);以及用于装入用能产品中、并在市场上独立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部件。产品消耗的能源包括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待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将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作出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方法,涵盖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生产方式、使用方式(包括耗水耗能情况)、产品寿命以及产品报废时的处理方法或可以循环再造的程度。

  据悉,中国市场上的电子产品、热水器、电动发动机系统、住宅及第三产业的照明设备,以及暖气、通风和空调系统将是首批须符合标准的产品类别。广东十余类相关优势出口产品极有可能受阻欧盟市场。

  企业疲于应对各类指令

  近年来,国外各类技术贸易壁垒重重。2005年8月13日,欧盟率先开始实施了《关于废旧电气电子设备指令》的WEEE指令;2006年7月1日,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RoHS指令正式实施,广东1500余家的企业出口受阻,直接受影响出口额超百亿美元。

  记者从不久前中山检验检疫局的一项摸底调查中发现,在“中国灯饰之都”中山古镇,大多数企业对“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不得超量含有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以及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RoHS指令已有一定了解,但对EUP指令则是十分陌生,仅仅少数企业限于听说过或者从媒体上了解到一些。厂家在生产设计开发时仅考虑灯饰的质量、外观、款式是否合乎客户要求,而产品生命周期中环境因素一向未纳入考量。

  一些企业表示,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使得产品在前期获取信息阶段、设计阶段、制作阶段、后期认证阶段都要承担不少的额外费用,大大增加了产品输往欧盟的成本,一些设计能力差、技术落后、规模较小的企业很有可能因缺少应对技术和资金而出口无门。

  出口产品须有CE标志

  由于该指令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影响力很大,而且该指令的出台不对技术细节作出规定,在执行时具有极大的操作灵活性,因此EUP指令对企业而言,将是一个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该指令要求企业在设计新产品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功能、性能、材料、结构、外观、通用性、安全性、包装、成本、标准、认证等常规因素,还要考虑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对能源、环境、自然资源的影响程度,同时要求符合EUP指令要求的产品须附上CE标志,才能取得产品投放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专家介绍,符合条件的产品需要提供下列的技术文件申请认证:用能产品的描述;环境评估研究的结果;产品或产品组的生态概要;产品设计规范要素;与环境要素相关联,适用的标准或其他用于证明符合性的协调标准或替代方法的清单;使用者及处理机构所需要的信息和测量的结果等。

  企业应及早应对

  离新指令实施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广东制造”如何突破重围,继续出口欧盟呢?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各相关企业不应再持消极等待或观望态度,而应该尽早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出口企业应当及时了解各欧盟国EUP指令的主要内容,并结合自身产品缺陷进行“查漏补缺”;另一方面,出口企业既要加大对科技和人才的投入,针对性地研究国外市场的各种要求,提高企业抗击技术壁垒的能力;又要提高自身产品质量,特别是环保性能,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把好原材料关、生产安全关和出口检测关,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质量要求。

  同时,广东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出口企业应对欧盟新指令的扶持力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研究、探讨、跟踪、宣传欧盟EUP框架法令的进展情况;加大力度对相关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借鉴国外有关能效标准,有针对性地做好评议工作;结合WEEE指令和RoHS指令,引导企业加强对节能、环保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替的指导和使用;扶持相关企业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在符合两个体系的环境下生产制造,达到CE认证要求,顺利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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