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息产业部对明年3月即将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界定了执行防污强制标准的电子产品范围。
据介绍,从2007年3月1日起,国内外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信产部解读电子产品防污染法规 BYN安规与电磁兼容网WAe安规与电磁兼容网
昨天,在信产部官方网站上,信产部经济运行司相关负责人首次对这一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此前,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界限没有明确界定,导致企业在销售时普遍感到无所适从。 WAe安规与电磁兼容网
信产部该负责人称,今后即使整机产品生产者具有良好的绿色管理体系,但是如果整机产品由于供应链上的原因被查出不符合该法规的要求,将由整机产品的生产者承担相关责任。
2007年3月1日《管理办法》生效后,所有在国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都必须对其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进行披露,并在显要位置进行标志。
汽车电子产品、“黑家电”将受影响
在这一法规正式实施后,手机、汽车电子产品和黑家电等产业环节将受到多重影响。根据信产部的解释,今后单独出售的汽车电子信息产品,将严格执行电子产品防污染规定。而专门为汽车提供的配套电子产品则不属于《管理办法》的监管对象。同时,执行这一规定还包括电视机、收音机、激光视盘机、音响等划入“黑家电”的产品。
此外,硒鼓、墨盒等消耗品以及单独销售的光盘、CD、VCD、DVD等空白盘片应按照《管理办法》及《标识要求》规定进行标识。而已经刻录有内容的各种光盘、CD、VCD、DVD等属于软件产品以及污染严重的复印机等暂时还不会比照执行。而传统意义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白家电”,还未被国家认可为“电子信息产品”,可不执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