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7日,印度尼西亚官方认证机构SDPPI发布通知,递交资料要求增加了EMC和RF报告,此通知即日生效。
1. 资料要求对比表如下:
2. 通知原文如下:
对于需出口印度尼西亚的无线产品,DGPT自2009年6月起强制,禁止印尼境外公司为型式认可的持证者。低功率设备的安全要求在印度尼西亚不强制,然而2.4 GH 和5 GHz无线电认证是强制的,要求POSTEL认证。
若想申请印尼的认证,需要提供由境外制造商所授权的印尼当地公司作为证书的持有者。印尼當地的公司允许证书持有者为厂商的当地代理商、当地的批发或是当地的经纪商。(需要在印度尼西亚当地测试)
为了符合当地公司为证书持有者的要求,需提供当地公司以下的文件。文件必须包含:
A. act of association副本 (印尼文, "akta pendirian"),
B. tax number 副本(印尼文, "NPWP")
C. company registration副本 (印尼文, "TDP")
D. import license副本 (印尼文, "NPIK")
另外,需要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申请表以及提供当地代理商资料(证书只会发给当地代理商,这点需要跟客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