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6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若干改革举措的通告。该通告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该通告主要内容有:
· 调整部分电信设备监管方式,如下11种电信设备不再要求申请进网许可:
- 固定电话终端
- 无绳电话终端
- 集团电话
- 传真机
- 调制解调器(含卡)
- 无线寻呼机
- 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络终端(ISDN终端)
- 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多媒体终端
- 帧中继交换机
- 异步传输模式交换机(ATM交换机)
- 呼叫中心设备
如下两类设备纳入电信进网许可范围:
- 卫星互联网设备
- 功能虚拟化设备
· 精简优化进网许可测试项目
· 进网许可审批,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 延长进网试用使用批文有效期为2年
· 实行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