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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年内出台 将力助废旧家电正规化回收

2010-06-26264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冯之浚近日在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由他牵头起草的《循环经济法》有望在明年1月1日出台。据悉,《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已经亮相,有望年内出台。这使得一直处于举步维艰的废旧家电处理终于见到了曙光。

  正规回收渠道不畅

  目前,废旧家电的正规回收渠道十分不畅通。消费者们想给家中的废旧电器找个归宿,但是除了卖给满街游走的销售商贩实在找不到别的出路。另一方面,国家正规的废旧家电拆解厂又没有家电可拆。

  2005年,海尔集团和青岛新天地投资公司合资成立了青岛新天地生态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这是我国首个无害化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但今年年初该项目却因收不到原料而陷入“无米之炊”的困境。

  废旧大联盟主席、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刘福中介绍说,废旧大联盟成 成立之初也只是为了应付欧盟WEEE和RoHS指令,但是在实地考察中,专家们了解到国外一些企业的做法,“比如一些日本企业就在欧洲成立联合体,这启发了我们。中国现在出口的企业很多,但是很分散,各自为政,在应对政策风险时,不能团结互助。”刘福中告诉记者,最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中国旧货业协会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废旧电子电器回收联盟”。据了解,该联盟在欧洲的回收业务开展顺利。目前海尔已经原则同意将自己在欧洲的回收业务委托给中欧回收平台有限公司,而像美的、海信、科龙、长虹、志高、格力和TCL等企业,也都在商谈之中。但是国内的业务却开展得并不顺利。

  据了解,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电子垃圾的数量还将以每年5%至10%的速度迅速增加。来自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仅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电脑5种电器的年报废量就超过1.5亿台。

  为了解决废旧家电的无害化回收,各地政府纷纷建设拆解基地。目前,打通废旧家电的回收渠道已经成为了废旧家电回收的关键环节。

  高额成本该谁来承担

  顺德一家家电企业的副总经理很无奈地表示:“废旧家电回收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谁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对于本就微利的家电企业来说根本无力承担,而且家电回收的技术也不是很成熟。”

  天津大通环保公司技术经理刘京介绍说,传统废旧家电回收及拆解企业由于不必顾忌环境也不必投入设备,因而成本很低、效率很高。他告诉记者:“目前一台电视机的个体商贩回收价高达100元,旧CRT电脑显示器要110元,两门冰箱则多达200元,如果我们回收处理企业自己组建队伍去收购价格会比这高,但这不仅需要人力,而且这样运作,成本也很高。”

  北京京卫快车环保公司总经理刘春天曾经构想,与北京所有社区居委会合作,建立回收网点。但这样的构想现在已经不再提起,他说:“回收网络的建设需要巨大的成本,国家目前一没有回收处理企业的资质认定政策;二没有补贴政策。倘若政府出台奖励机制或者与回收处理企业达成资金奖励协定,那么我们即使以高出个体商贩50元的价格回收,也可以在保持企业运营的同时,逐渐挤垮个体商贩,从而改变市场规则。但现在看来这个设想并不现实。”

  据了解,《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家电销售商分布最为广泛,通过他们进行回收将大大方便消费者。

  另据了解,上海首家“在线收废”网问世,市民出售废旧电器上网或拨打热线就会有回收人员上门回收。据悉,上海9个中心城区不久将联网,以网络和热线电话登记等形式,全面推广电子废弃物的上门收购。

  政策推动快速发展

  废旧家电的正规化回收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政策助力的。但据了解,虽然各部门纷纷推出各种规定、办法,但据了解目前仍没有一部有力的法律性文件来规范这一市场。

  2006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会同7个部门推出了《电子信息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个被媒体称为“中国RoHS”的办法,其实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其管辖范围只涵盖电子信息产品而并不包括家用电器产品。业内某专家尖锐地指出,这种部门法规人为地将如今早已融为一体的电子电器产品拆分管理,不仅容易引发管理上的混乱,而且也无法与国际上的立法规则接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4个部门早在2006年8月发布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由于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而缺少监管措施,对污染者的责任处罚也很难落实。商务部最新推出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则涵盖范围太广。

  清华大学副教授李清认为,《管理办法》只规范了生产环节,控制电子产品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现在很多污染发生在回收、再利用环节,我国现有措施对这个环节的污染控制还不理想。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早在2001年就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法规。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利用处处长冯良曾在去年的一次立法研讨会上介绍说,在经过国内外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04年9月,《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开始公开征集意见,经过根据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有关企业提交的意见修改之后,于2004年12月呈报国务院审查,并且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然而,时至今日,该条例仍没有出台。该条例中包括所有相关的财政补贴标准、费用承担机制以及回收网络的建设计划和法律规则。换言之,这个条例如果不出台,中国废旧家电产业就完全没有方向。

  明年1月1日出台的《循环经济法》,涉及到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循环经济的标识、标准等八大部分内容。另有消息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亮相,并有望年内出台。

  这一消息对于废旧家电的正规回收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它将规范在回收过程中的行为并对规范的回收机构做出相应的鼓励。使废旧家电的拆解走上无害化处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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