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等部分照明电器节能认证新版规则实施

2010-05-011490CQC
照明电器节能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等五类产品所对应的五个新版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已经颁布,并于2009年9月15日起实施。
新旧规则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
规则名称
旧规则
新规则
新规则实施日期
1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节能认证规则
CSC/G1301-2004
CQC31-465131-2009
2009年9月15日
2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节能认证规则
CSC/G1302-2004
CQC31-465132-2009
3
单端荧光灯节能认证规则
CSC/G1303-2004
CQC31-465133-2009
4
高压钠灯节能认证规则
CSC/G1304-2004
CQC31-465134-2009
5
金属卤化物灯节能认证规则
CSC/G1305-2005
CQC31-465135-2009
   
为确保规则换版的顺利进行和认证结果的持续有效性,现将此次规则换版的原则和程序公布如下:
    一、规则换版的原则
     1、自2009年9月15日起,上述产品在申请节能认证时,须采用对应的新规则实施认证。
     2、对于已按旧版规则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规则实施后、下一次年度监督检查之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交转换新规则认证证书的变更申请,并接受指定检测机构依据规则差异检测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规则认证证书,新证书有效期在旧证书有效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旧版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10年9月15日截止,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
     3、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如果没有获得CQC安全证书,可以同时填写CQC新申请。
    二、规则换版的程序
     1、规则换版的申请
     1)、大致步骤如下:
     第1步:认证委托人使用本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CQC网站(www.cqc.com.cn);
     第2步:点击屏幕左侧的“填写认证申请书”;
     第3步:点击“CQC自愿性产品认证”栏目下的“填写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第4步:选择“701节能认证(节字标)”类别,再选择对应的产品小类号,小类选择时请参照下表;
序号
产品规则
产品名称
类别号
1
CQC31-465131-2009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701401
2
CQC31-465132-2009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701402
3
CQC31-465133-2009
单端荧光灯
701403
4
CQC31-465134-2009
高压钠灯
701404
5
CQC31-465135-2009
金属卤化物灯
701405
 
     第5步:精确填写需申请规则换版的证书编号和相应测试报告编号;
     第6步:填写认证申请基本信息: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
     第7步:填写认证申请附加信息,请选择第12项: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规则、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填写变更项目内容,以为例,变更项目:规则换版,变更前:CSC/G1301-2004,变更后:CQC31-465131-2009。
     2)、关于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规则换版需进行测试并出具试验报告,无法进行批量申请,因此请认证委托人不要在第5步中将多个证书号填写入空格中;
     (2)、对于ODM证书:
      a. 持证人务必及时与初始认证证书持证人沟通,确保原初始认证证书及时申请规则换版,ODM证书在初始证书申请换版后一个月内提出换版申请,且在第6步操作时,应于备注中注明本证书为ODM证书并精确填写相应的原初始证书号。
      b. 在初始证书完成规则换版前,不受理基于该证书的新ODM申请;对于已提出ODM申请但尚未发证的,暂停处理,待初始证书完成规则换版后,修改、补充申证资料,并提交符合新版规则要求的样品至检测机构完成相关核查,重新出具报告后,该ODM申请方可继续处理。
      c. ODM证书在规则换版时需提交协议书,协议书须满足《关于ODM贴牌协议内容要求的通知》(见CQC网站通知公告栏,2007年11月28日发布);
     (3)、持证人在申请规则换版的同时,可以增加其他变更项目,但请在第6、7步中注意填写、选择的内容。
     2、规则换版申请的受理
        原则上,以每一节能证书为申请单元,每张证书填写一份换版申请;
     3、规则换版申请的资料及要求
序号
申请资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1
节能认证(节字标)变更申请书
一式两份
原件,由认证委托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共两处
2
产品描述报告
一式两份
原件,由认证委托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共一处
3
原试验报告
一式两份
复印件,加盖认证委托人单位骑缝章
 
4
原证书
一式一份
证书原件
 
5
CQC安全证书
一式两份
复印件,加盖认证委托人公章
如有
6
最近一次、有效的工厂审查报告或监督检查报告
一式两份
复印件,加盖认证委托人单位骑缝章
 
7
ODM协议书
一式两份
原件,满足《关于ODM贴牌协议内容要求的通知》要求
仅适用于ODM证书
8
其他需要的文件
 
 
 
    
    在申请受理之后,请认证委托人将以上文件上报指定的检测机构。在检测机构完成资料预审并上报预审结果后,CQC将向认证委托人发送送样通知,认证委托人可登录CQC网站查询。
     4、规则换版的差异试验
此次规则换版需补充的差异试验项目,具体见每类产品的新规则,新规则的下载地址: http://www.cqc.com.cn/Chinese/guize/Index.asp?Types=1&ProductType=43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CQC启用新版节能认证《认证标志使用批准书》
2025年2月2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启用新版《认证标志使用批准书》的通知,详细通知如下:为落实《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市监认证发〔2024〕103号)关于助力获证组织价

0评论2025-02-2332

新版有害物质标识要求与限量要求标准修改单协同实施
2025年1月14日,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发布了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SJ/T 11364-2024) 和《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两项标准协同实

0评论2025-02-2252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了包括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在内的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

0评论2024-12-1265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 适用标准的公告
2024年1月22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详细公告如下:为与国际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保持一致,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贸易便利化,决定将电器电子

0评论2024-02-2273

新加坡NEA发布LED灯、CFLi、电视、冰箱能效认证修正案
2024年1月3日,新加坡环保署NEA发布了关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修订适用测试标准的重要提醒,NEA提醒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ECA下管理受管制货物的相关附属立法 (《管制商品注册供应商》和《规定管制商品》的修正案)

0评论2024-01-1577

美国OEHHA提议对加州65法案简短警告标签进行第三次修订
2023年10月27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ffic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Hazard Assessment, 简称OEHHA) 发布了一份通知,提议对之前修订的加州65法案第6章 “清晰和合理的警告标签 – 简短警告标签” 做

0评论2023-11-0965

欧盟电池和废旧电池新法规 (EU)2023/1542 正式颁布 废除原电池指令2006/66/EC
2023年7月28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颁布了欧盟新电池法规, 法规全称为: 欧盟法规(EU) 2023/1542关于电池和废旧电池,修订指令2008/98/EC和欧盟法规2019/1020,同时取代及废除了原电池指令2006/66/EC。新电池法规出台后

0评论2023-09-06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