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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新规定

2014-09-1511760安规与电磁兼容网
 塞尔维亚2010/3/20推出的新实施规定“Official Gazette of RS" no.13/2010” 如下:

  ---针对安全部分, 与欧盟 LVD 2006/95/EC 指令协调
  ---针对EMC部分,与欧盟 EMC 2004/108/EC指令协调
  ---针对MD部分, 与欧盟 MD 2006/42/EC 指令协调

      根据塞尔维亚官方Kvalitet要求,所以2012/1/1后出口塞尔维亚的产品,必须按新标准申请CoC。 此证书的有效期为发证后的3年。

新标准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新标签法,规定标签高度需大于5mm,包含三个部分(如截图所示):

       A、三个对等的A字符号
       B、底部左方的认证机构符号
       C、底部的最后两位为发证的年份
 

塞尔维亚3A 标志

标示必须清晰可见,不易磨损,且标示的位置不能为当维修产品时可拆卸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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