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德国要求继续实行较严格玩具化学物限制

2012-02-041480香港贸发网

2011年8月19日,欧洲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决议,涉及德国限制若干类用于玩具内的化学物。

德国于2011年1月20日提出请求,保留该国对玩具及玩具材料释出的铅、砷、汞、钡及锑等5种元素,以及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的限制。上述欧委会决议涉及这项请求。

根据欧盟第2009/48/EC号玩具安全指令,自2013年7月20日起,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在玩具内的含量将受到限制,而德国提出的限制则较为严厉。

自2013年7月20日起,德国必须把本国有关法例与该指令协调,但德国已要求欧盟批准让其维持较严厉的限制。

若欧盟接纳德国的请求,德国的限制措施将较欧盟其他成员国更加严厉,可能会阻碍欧盟内部市场的正常贸易往来,加重贸易商成本。

欧委会必须评估德国有关请求所造成的贸易阻碍是否值得,例如德国是否可以提高对儿童健康的保护。

现时,德国消费品条例对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实施限制,订明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放入口内的天然或合成橡胶玩具,其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释出量必须十分微小,化验所无法检测得到。消费品条列规定,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的迁移限值必须低于0.01毫克/千克及0.1毫克/千克。

至于欧盟第2009/48/EC号指令有关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的限值则较宽松,规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放入口内的玩具,其亚硝胺及亚硝基胺物质迁移限值分别不得相等或高于0.05毫克/千克及1毫克/千克。

其他物质方面,德国的第二设备和产品安全法条例对铅、砷、汞、钡及锑的使用实施限制。不过,第2009/48/EC号指令载有不同的迁移限值,涉及3种玩具物料,分别是干、脆、粉末状或柔韧玩具物料;液体或粘性玩具物料;以及可刮取的玩具物料。根据该指令,自2013年7月20日起,这3种玩具物料的有关元素实施新的迁移限值,分别不能超过13.5、3.4及160毫克/千克(铅);3.8、0.9及47毫克/千克(砷); 7.5、1.9及94毫克/千克(汞); 4,500、1,125及56,000毫克/千克(钡);以及45、11.3及560毫克/千克(锑)。德国的相关限制较第2009/48/EC号指令更加严厉。

欧委会在8月19日刊登的决议中表示,可以考虑德国的请求。虽然欧委会应于2011年9月5日前作出决定,但由于科学资料繁复,难以在此限期前作出最后裁决。因此,欧委会把最后决定限期推迟6个月至2012年3月5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欧盟能效ErP指令待机功耗新法规(EU) 2023/826将于2025年5月9日起强制实施
欧盟能效ErP指令待机功耗新法规(EU) 2023/826于2023年4月18日正式发布,2023年5月9日生效,并将于2025年5月9日起强制实施。新法规重大变化:1.涵盖各种电器和电子设备在关闭模式、待机模式和联网待机时的最大能耗要求。

0评论2025-04-08530

CQC启用新版节能认证《认证标志使用批准书》
2025年2月2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关于启用新版《认证标志使用批准书》的通知,详细通知如下:为落实《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市监认证发〔2024〕103号)关于助力获证组织价

0评论2025-02-2366

新版有害物质标识要求与限量要求标准修改单协同实施
2025年1月14日,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发布了关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SJ/T 11364-2024) 和《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两项标准协同实

0评论2025-02-22134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了包括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在内的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25年1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

0评论2024-12-12773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 适用标准的公告
2024年1月22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详细公告如下:为与国际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保持一致,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贸易便利化,决定将电器电子

0评论2024-02-2282

新加坡NEA发布LED灯、CFLi、电视、冰箱能效认证修正案
2024年1月3日,新加坡环保署NEA发布了关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修订适用测试标准的重要提醒,NEA提醒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ECA下管理受管制货物的相关附属立法 (《管制商品注册供应商》和《规定管制商品》的修正案)

0评论2024-01-1585

美国OEHHA提议对加州65法案简短警告标签进行第三次修订
2023年10月27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ffic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Hazard Assessment, 简称OEHHA) 发布了一份通知,提议对之前修订的加州65法案第6章 “清晰和合理的警告标签 – 简短警告标签” 做

0评论2023-11-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