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CQC变更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等级认证依据标准

2023-07-251030CQC

2023年5月26日,IEC发布通知废止IEC/TR 62778:2014 Application of IEC 62471 for the assessment of blue light hazard to light sources and luminaires。为此,我中心修订了CQC11-465001-2016《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等级认证规则》,涉及产品类别:010032,认证依据标准由IEC/TR 62778:2014更改为GB/Z 39942-2021《应用GB/T 20145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等同IEC/TR 62778:2014)。现将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等级认证规则修订情况及执行国标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删除认证模式2: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并增加说明:对LED模块、LED灯等照明产品,初始工厂检查可认可有效的安全认证工厂检查结果;

2、 认证的基本环节增加复审;

3、 申请资料中删除“一致性声明”;

4、 依据标准改为GB/Z 39942-2021 ,相关色温和功率的试验方法标准增加与IEC 62717:2014标准等同的国标GB/T 24823-2017;

5、 删除监督抽样相关内容;

6、 增加复审相关内容;

7、 证书有效期由长期有效改为5年;

8、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9、 删除附件中的一致性声明模板。

二、 实施规则修订版的实施方案:

1、 通知发布之日起, CQC将采用GB/Z 39942-2021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不再颁发IEC/TR 62778:2014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IEC/TR 62778:2014获证的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GB/Z 39942-2021认证证书的申请,可直接进行标准转换,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CQC将予以暂停;2025年7月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撤销。

3、 各相关实验室可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GB/Z 39942-2021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GB/Z 39942-2021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情况备案。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2025年3月30日,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新版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有序

0评论2025-04-0220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第50号《 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详细公共内容如下: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

0评论2024-12-1753

国家认监委发布变更电线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
2024年12月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变更电线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详细公告内容如下:GB/T 15934-2024《电器附件 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新版国家标准对GB/T 15934-2008《电器附件 电线组件

0评论2024-12-1135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
2024-08月15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24年第18号《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一、为强化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

0评论2024-08-3050

海合会GSO公告:符合性追溯标识注册系统GCTS更新
近日,海湾合作委员会标准组织(GSO)发布通知,更新海湾符合性追溯标志注册系统(GCTS),自 2024年7月27日起实施并生效 。更新内容如下:1. 证书状态自动更新a) 证书将在证书到期日或标准到期日自动暂停。b) 证书将在

0评论2024-08-13109

韩国RRA发布关于广播和通信设备合格评定EMC管制设备变更通知的公告
近日,韩国国家无线电研究机构(RRA)公告关于《广播和通信设备合格评定设备变更通知》,公告内容于2024年6月30日起执行。变更通知要点如下:1. 原非管控产品变更为管控产品以下品类需在RRA认可实验室测试申请KC EMC

0评论2024-08-1359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4年7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详细公告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

0评论2024-07-0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