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8434回复 0 原帖 2018-12-08 10:23

危险品航空运输规则DGR更新为第60版

 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 易延伸和燃烧, 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 易燃
烧和爆炸, 事故也时有发生。其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际上多
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此次IATA(
航空运输协会)将DGR危险品航空运输规则更新为第60版,内容更新了不少,这将对2019年的锂电池航空
运输有较大的影响。

2019年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则更新
1. 对条款2.3.2.2, 2.3.2.3, 2.3.2.4 适用于电池驱动助行器的装载要求进行了简化和标准化,其要求
航空运营者须负责确保助行器正确的做好固定和防护以防止助行器受到其他行李或货物的影响而导致损
坏及产生危险;第59版DGR中适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术语“collapsible"第60版内已删除;

2. 条款3.9.2.6其下增加(f)和(g)两个子条款,这两个子条款分别规定:
(f) 增加新的类别准则,说明关于混合式锂电池含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芯的情况。
(g) 自2020年1月1号开始,锂电芯或锂电池制造商及后续的分销商必须提供其UN38.3测试概要说明。

3. 第4.2危险物品清单增加新的危险品条目,UN 3536, 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内的锂电池;

4. 第4.2危险物品清单列表,针对所有锂电池的条目下的第N栏的ERG编码,由原来的9FZ更改为12FZ;

5. 第4.4特殊条款(SP), 修订A201以包括允许条款,该条款允许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其在有有获得
航空运营者,目的国及区域下的洲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客机进行运输;

6. 第4.4特殊条款(SP),其下增加新的SP条目,分别是A213和A334,分别规定如下:
A213 对于含有锂金属电芯和锂离子电芯的混合锂电池,其必须被分配到UN 3090或UN 3091,当其分配到
Section II时,会受到适当限制;A334 如SP A213规定,需符合适用于该类锂电池的条件并在获得批准的条件下进行运输;

7. 第7章标记和标签要求下,其7.2.2.3.2(c), 添加了针对新的第9类锂电池危险标签的阐释,要求该标
签的下半部分除了体现危险类别号“9”之外,不可体现其他任何文字;同时由于原锂电池操作标签
(Lithium battery handling label)已被新的锂电池标签(Lithium Battery Mark)代替,并且2019新
锂电池标签强制生效,故删除了旧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8. 附录B内B.2.2.4, 新增两组新的货物IMP编码,针对UN 3090, Section II of PI 968—EBM 及 UN 
3480, Section II of PI 965—EBI.

重大变更:



使用新的标签标识,旧标签作废

2019年1月1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的锂电池操作标签和第9类标签,旧标签作废。


本文来源:安磁检测——电源、电池、灯具、无线产品全球认证权威专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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