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年双端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湖北、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33家企业生产的33种双端荧光灯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774-2002《双端荧光灯 安全要求》、GB/T10682-2002《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GB19043-2003《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双端荧光灯产品的标志(安全、性能)、玻管、灯的最小总长度、灯电压、灯头、灯头的机械要求、灯头的爬电距离、功率、光通量、光通维持率(2000h)、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可能会意外带电的部件、目标能效限定值、耐热、启动特性、色坐标、外形尺寸、阴极特性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国抽中有8种产品不合格,企业产品的合格率为75.8%。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1、光通维持率(2000h)及光通量不合格。光通量是双端荧光灯在单位时间内向空间发射的可见光的总量。光通量随时间的衰退变化即为光通维持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各种规格双端荧光灯必须满足极限光通量的要求;经过2000小时燃点的双端荧光灯,其光通量必须保持在初始光通量的80%以上。这些质量指标体现了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使用功能。同时,低光效、短寿命的荧光灯会造成电能浪费。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光通维持率不合格。
2、光特性不合格。光特性项目包括色容差和显色指数。色容差是规范双端荧光灯发光颜色范围的质量要求;显色指数表示双端荧光灯所发出的光照射在物体上,被照物体颜色真实还原的程度。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光特性不合格,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劣质荧光粉,导致灯管使用功能明显不足,不利于保护视力。
3、灯头的机械强度要求和耐热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灯头的机械强度要求不合格,有3种产品耐热不合格。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对灯头与玻璃管的固定工序没有严格控制,没有选用合格的灯头固定材料(焊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