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日通报厨房电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3.9%。
据悉,本次检查了兰州市70家企业的82批次的电热水壶、电饭锅、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豆浆机、电饼铛等类的产品,按照《2012电饭锅产类产品定期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检验要求,主要对包装质量、外观质量、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发热、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等17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有5批次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其中,未标识生产厂家的一批次“三星”多功能电热锅(规格型号:CCFG-2100型),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项目不合格;标识中山市半球燃气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PESKOE”电热水壶(规格型号:HLL-A302A),输入功率项目不合格;标识中山市东凤镇金昌电器制品厂生产的一批次“顺隆”电热水壶(生产日期/批号:2010-1-5规格型号:GC-118B),标识佛山市顺德区千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康星”煎烤炉(生产日期/批号:2011-6-28规格型号:QZ-32Q2),标识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半球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PESKOE”电热水壶(生产日期/批号:2011-10-10规格型号:LT-18A),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横截面积偏小,易引起电线使用过程中发热烧坏并引发火灾,危及人身财产;输入功率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实际输入功率与标称额定功率的偏差超出标准规定要求,如:标准要求输入功率在1800W、偏差不大于+5W或-10W,而实测值为1453W、偏差-19W。
受 检 单 位 | 标识的生 产厂家 |
产品 名称 |
生产日期 (批号)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 项目 |
兰州新力电器 | / | 多功能电热锅 | / | 三星 | CCFG-2100型 | 标志、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
诚信电器 | 中山市东凤镇金昌电器制品厂 | 电热水壶 | 2010-1-5 | 顺隆 | GC-118B | 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
陈双见 | 中山市半球燃气器具有限公司 | 电热水壶 | / | PESKOE | HLL-A302A | 输入功率 |
兰州鼎鑫电器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半球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电热水壶 | 2011-10-10 | PESKOE | LT-18A | 标志、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
兰州佰惠商贸 | 佛山市顺德区千泽电器有限公司 | 煎烤炉 | 2011-6-28 | 康星 | QZ-32Q2 | 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