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电风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四川等5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电风扇产品,其中13家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风扇的特殊要求》GB4706.27-2008、《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噪声限值》GB 19606-2004、《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GB/T 13380-2007、《交流电风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9-2008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电风扇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 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 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风量,能效限定值,噪声等21个项目进行了 检验。
抽查发现,有13家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鸿图、晨钻、佛澳、半球、美菊、钻石、冠凌、怡钻、天马、嘉友、AM、一品金双菱、成渝等品牌,主要不合格 项目为风量、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噪声、能效限定值。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