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认证名词解释
CE是法语Conformité Européenne (欧洲合格评定)的缩写。
来源: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协调欧盟内个成员贸易往来,1985年,欧盟制定了建筑产品89/106/EEC指令。要求在市场流通的建筑产品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性要求。如机械性能及其稳定性,防火性能,环保及环境健康、使用安全,隔音和节能等。
执行:自2003年以后,CPD指令中石材、陶瓷砖等相关产品陆续要求强制执 行CE认证及标志。即市场中流通的产品必须贴有CE的标识。
范围:依据CEN/CENF/EC规则,CE适用于所有的欧盟27个国家和地区。
2、为什么要做石材CE认证--CE Certification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03年,欧盟提出石材安全认证,即石材CE认证。
07年,欧盟要求绝大多数建筑石材产品必须实施CE(89/106/EEC指令)认证,才能在欧洲市场流通。对于非欧盟国家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携带CE标志,将越来越难进入欧盟自由贸易区。因此,获得CE标志又被称为产品进入欧盟的“特别通行证”。
08年,石材CE认证在厦门、上海、山东、云浮、广西、海南等地兴起,石材业的一些龙头企业、进出口公司已通过了某些石种的CE认证。国外客户(采购商)通常会优先选择那些有通过了CE认证的进出口公司或工厂进行贸易。
3、CE认证的意义
让拥有CE认证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通过CE认证的工业产品,在没有能过CE认证的时候,不得上市销售,必须首先符合CE认证的要求并加贴CE认证的标志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会责令其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有关CE认证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4、CE认证与ISO认证的区别
石材CE认证是属于产品安全认证,是欧洲的合格评定,代表了一种产品安全的保证,它并不意味产品的质量有多好,它不同于ISO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是欧盟统一认可的产品安全认证,产品拥有CE认证可便利出口欧盟地区的27个国家和地区,而无需像以前那样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做认证。
5、CE认证相关知识,CE Certification knowledge
1. CE认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司品牌、顺利通关,还可用来工程竞标;
2. CE认证包含CE证书、测试报告和一致性声明文件;
3. CE是欧洲合格评定,CE它代表了一种安全的保证;
4. 在CE的有效期内,CE证书可以被使用于欧盟不同国家的不同客户;
5. CE的有效期过后,通过办理简单的手续即可继续使用;
6. 母公司拥有CE认证,则其子公司也可以使用该CE证书及测试报告;
7. 石种与CE是1:1的关系,即一份CE证书只能对应一家公司的一个石种;
8. 做CE认证须按要求准备相应规格及数量的样品,测试周期为36天;
9. 天然石、人造石、板岩、沙岩、玄武岩均可以做CE认证;
10.人造石同一系列的产品,若其主要原材料相同,则只需做一份CE即可通用;
11.通过CE认证的,即可在产品外包装箱上或板材上粘贴CE标签,CE标签描述的信息全面;
12.厦门本地客户做石材CE认证,可到厦门外经贸填表格,申请政府财务补贴,最高比例达50%;
6、石材CE认证(板岩除外)包含六大类产品用途
欧洲标准 产品用途种类
EN 12057 :2005 室内外铺地板、台阶板、铺面板(厚度小于等于12mm)
EN 12058:2005 室内外铺地板、台阶板、铺面板(厚度大于12mm)
EN 1469 :2005 室内外贴面板、干挂板
EN 1341 室外铺路板
EN 1342 室外铺路石、方块石
EN 1343 室外路边街沿石
板岩CE认证
EN 12326 屋顶板岩,瓦板
人造石CE认证
EN 15285 人造石地板
瓷砖CE认证
EN 14411 分为有釉砖、无釉砖两类
7、CE认证适用范围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低
8、缺乏CE认证之危害
欧盟海关依法将缺乏CE 标志(标记) 的产品在进入欧盟海关时扣留,
市场监督机关依法将缺乏CE 标志(标记) 的产品从市场上取缔,
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将缺乏CE 标志(标记) 的产品投放市场之个人或公司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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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CE的最新消息成美好。
欧盟在2008年出台了89/106/EEC旨在严格CE标志认证规定的法规,以确保产品安全。新法规最突出的重点是加强CE标志的市场监督。具体措施如强化欧盟各港口海关检查进口商品合格性的责任;规定加贴CE标志产品的合格评定活动由指定评估机构完成,授权评估机构通知欧盟各成员国的程序,规定每个成员国只设一个评估机构,其评估通知对整个欧洲地区均有效;规定生产商、分销商、进口商的责任,细化合格评定程序的不同模块。
按现行规定,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工业产品,必须贴有CE标志,否则不得上市销售。CE标志作为欧盟阻止不合格产品进口的最重要和最基础的一道安全防线,其提升认证标准将对国内制造商造成深远和全面的影响,可能将对部分产品形成一道技术门槛,削减其出口市场份额。对此,相关企业须提高危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