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合理使用能源法》的第18~21条以及以及韩国知识经济部(MKE)的有关“e-Standby”计划实施条例的第2008-116号通报,自2009年7月1日起,包括计算机、监视器、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设备与机顶盒6项产品将强制要求符合韩国的e-standby能耗计划。
各类产品的限制待、关机功耗要求如下:
计算机Computers (≤ 1.0 W)
监视器Monitors (≤ 1.0 W)
打印机Printers(≤ 1.0 W)
扫描仪Scanner(≤ 1.0 W)
多功能设备Multifunction devices
机顶盒Set top boxes(≤ 1.0 W)
微波炉Microwave ovens(≤ 1.0 W)
对于于不满足待机标准的产品强制需要加贴警告标签,没有超过的产品可加贴e-stand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