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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监局:LED球泡灯存在虚报功率、互换性不符等问题严重

   2017-03-27 高工LED2090
本文导读:3月19日,根据举报线索,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与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行动,对位于青浦区九星市场内的一家店铺进行抽查,发现该店在售的部分LED球泡灯存在虚报功率、互换性不符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不合格的

3月19日,根据举报线索,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与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行动,对位于青浦区九星市场内的一家店铺进行抽查,发现该店在售的部分LED球泡灯存在虚报功率、互换性不符等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不合格的LED球泡灯分为2个品牌,9款规格,合计约600余个,上述产品将送实验室进一步抽样检验。

在一家名为“上海小通照明”的店铺内,执法人员随机挑选了几款灯泡,现场利用功率测试仪,对LED球泡灯的性能指标进行了测试。

根据GB/T 24908-2014《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LED球泡灯的功率应不小于其标称功率的80%,不高于其标称功率的110%(即标称10瓦的灯泡,其合格功率应在8瓦~11瓦的区间范围内)。

然而,检测中,除了一只灯泡合格外,其余受检产品均未达标。如一款名为LED球炮的产品,其标称功率为5瓦,初步检测功率却只有3.2瓦。另一款名为响亮照明的产品,标称7瓦,实则只有2.54瓦。标称20瓦,实际8瓦;标称36瓦,实际7.3瓦……

“差值最悬殊的一只球泡灯,标称功率50瓦,实测竟只有14瓦。“这只是初步测试,由于现场电压不稳,进实验室测出的功率还会更低。”执法人员介绍。

“这些灯的螺纹旋不紧,互换性不符。”另一方面,专家利用仪器“量规”对LED灯的安全性进行检测。所谓互换性,系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 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即灯泡能否有效固定,若不能,则会产生接触不良,严重或导致漏电现象产生。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高级工程师林继钢透露:“如果产品合格,以水平面平视量规,可以微微看见灯脚,说明已经固定,否则是看不见灯脚的。”

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张嘉栋指出,经检测,该店销售的LED球泡灯多数存在虚标功率、互换性不符的问题,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据悉,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不合格的LED球泡灯分为2个品牌,9款规格,合计约600余个,上述产品将送实验室进一步抽样检验。

结合日常抽查经验,张嘉栋提醒消费者,在挑选LED球泡灯时,不可贪小。尤其是一些价格明显偏低的灯泡,其质量往往难以保证。

“我们查了该店的进货凭证及发票,发现其5瓦的灯泡进货价才1.65元,质量可想而知。”张嘉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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