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要求Ⅱ类器具“回”符号要明显地成为技术参数的一部分,那么, 如图1和图2所示的情况可以吗?
说明:Ⅱ类器具符号与CE标志、不要扔垃圾桶废弃标志、阅读使用说明书标志放在一起。
图1 某吸尘器铭牌
(图片来源于实拍)
说明:Ⅱ类器具符号放在原理图上
图2 某取暖器铭牌
图3 GB/T 5465.2-2008符号5172Ⅱ类器具“回”符号
案例分析
我们认为图1和图2的Ⅱ类器具符号标识有待进一步商榷,理由如下。
1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7.6条款规定“设置Ⅱ类器具符号所放置的位置,应使其明显地成为技术参数的一部分,且不可能与任何其他标示发生混淆”。
2技术参数通常是指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输入功率等。
3图1的Ⅱ类器具符号并没有与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输入功率等“技术参数”靠近,反而与原产国“中国制造”、CE认证标志等在同一行,容易导致使用者混淆。
图2的Ⅱ类器具符号放在电路图部分,容易导致误解它是电路图的一部分。
总而言之,为避免争议,“Ⅱ类器具符号明显地成为技术参数一部分”应该确保Ⅱ类器具符号在技术参数附近,避免与其他标志混在一起引起混淆。
符合要求的示例如图4所示。
图4 改进后的铭牌
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标准
7.1 器具应有含下述内容的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为伏(V);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额定输入功率,单位为瓦(W)或额定电流,单位为安(A);
——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器具型号或系列号;
——GB/T 5465. 2(idt IEC 60417)的符号 5172,仅在Ⅱ类器具上标出;
——防水等级的IP代码,IPX0不标出。
7.6 当使用符号时,应按下述符号标示:
……
设置Ⅱ类器具符号所放置的位置,应使其明显地成为技术参数的一部分,且不可能与任何其他标示发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