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可以参考 GB/T 18487.2-2001和GB/T 18487.3-2001的电磁环境测试部分。
▲电源电压暂降和中断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都应能承受电网故障导致电源电压跳变和中断,依据GB/T 17626.11测试符合性。其最低测试等级是电压下降到标称电压的70%,持续时间达10 ms,性能判据为B;电压下降到标称电压的50%,持续时间达100 ms,性能判据为B;电压下降到标称电压的95%,持续时间达5 s,性能判据为B。
▲电源电压谐波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都能承受电网中50 Hz~2000 Hz范围内电压谐波,通常该谐波是由电网中接入的其他非线性负载引起的,其电平的最低要求是IEC 61000-2-2中电源电压谐波限值乘上系数1.7,性能判据为A。根据IEC最新标准的趋势,将来应该采用IEC61000-4-13。
▲ 静电放电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都应该能够抗静电放电,依据GB/T 17626.2测试符合性,推荐的最低要求是:8kV(空气放电)或者4kV(接触放电),性能判据为B。
▲快速脉冲群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应能承受快速脉冲群的共模骚扰,共模干扰通常由电感性负载切换、继电接触器抖动、高压开关装置切换引起,依据GB/T 17626.4测试符合性,测试等级为电压2 kV,5 kHz脉冲重复率,持续1 min以上,性能判据为B。对所有电源电缆、输入/输出信号线和控制电缆(如果有的话)应进行测试,在充电期间把它们接到电动车辆充电机(站),对输入/输出信号和控制电缆的电平级别应减半。
▲浪涌电压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应能承受电压冲击,浪涌电压通常由电网换接的转换、故障或闪电(间接电击)引起的。依据GB/T 17626.5测试符合性,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1.2/50μs冲击,共模状态下2 kV,差模状态下为1 kV,性能判据为C。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都应能承受射频电磁干扰,依据GB/T 17626.3测试符合性。其最低要求为场强3 V/m,频率80 MHz~1000 MHz;性能判据为A;场强10 V/m,频率80 MHz~1000 MHz,性能判据为B。
▲ 电压不平衡和直流分量抗扰度
直接用交流电网供电的电动车充电设备或者电动车辆充电站(交流)都应能承受电网电压的不平衡度和由不平衡负载引起的直流分量,但其具体测试要求还在考虑中。
四、结语
电动车在其研制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电磁兼容问题,特别针对电源控制系统以及其他功能和娱乐控制系统,必须做好滤波、屏蔽等抑制措施,使其自身发射的骚扰足够小,减少对人体的伤害和环境的污染,同时提高自身的抗干扰能力。本文重点阐述了电动车的低频段(9kHz~30MHz)的电场和磁场发射要求。
电动车车载充电器的电磁兼容问题也是电动车产业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另外专业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电磁兼容性问题更加复杂,本文仅对其充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测试进行了介绍,除充电系统外,电动车充电站还具有计量系统、收费系统,要保证充电站的正常运行,对计量系统和收费系统的电磁兼容性也应充分考虑。
参考文献
[1]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宽带9kHz~30MHz.
[2]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3] GB/T 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4] 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5] GB 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eqv CISPR 14:1993).
[6] 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制和测量方法(idt CISPR 22:1997).
[7] GB/T 6113.1-1995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eqv CISPR 16-1:1993).
[8] GB/T 6113.2-199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eqv CISPR 16-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