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公告对于笔记本电脑类产品其天线位于屏幕边缘的SAR评估程序

   2008-05-08 2130
核心提示:依据FCC公告文件( OET 616217 D01/D02)针对笔记本电脑类的产品内含多个发射机(如GSM、Wi-Fi、Bluetooth、等)其天线位于屏幕边缘,此类的设备(不包含Tablet PC)依照文件的评估程序,针对各发射机的硬件规格及放置条件

依据FCC公告文件( OET 616217 D01/D02)针对笔记本电脑类的产品内含多个发射机(如GSM、Wi-Fi、Bluetooth、…等)其天线位于屏幕边缘,此类的设备(不包含Tablet PC)依照文件的评估程序,针对各发射机的硬件规格及放置条件个别进行MPE评估或是SAR量测,如符合无需进行同时发射的SAR量测评估时即可由TCB进行审验及发证,可大幅减少此类别的产品经由FCC发证的时程。

需符合的条件要求如下所示 :
各发射机天线均小于 6dB
一. 发射机发射功率小于不测SAR的要求( < Low power threshold)且相对于任一天线或人体相距5公分以上。

二. 发射机发射功率大于不测SAR的要求( > Low power threshold)于各发射机于同时发射的情况及各种组合条件下评估,任一发射天线及与人体相距均能保持文件定义的Distance threshold以上,符合不构成同时发射的SAR评估时。

三. 发射机发射功率大于不测SAR的要求( > Low power threshold)各发射机于同时发射的情况及各种组合条件下评估,所有最大的SAR值相加总小于SAR限制值且相对于任一天线和人体均能相距5公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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