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详细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5〕144号)关于“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的要求,为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苏公网安备32050802011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