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检范围cxh安规与电磁兼容网
适用于申请进口家用电熨斗产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的送样检验以及对已获准使用“安全标志”的进口电熨斗产品的抽样检验。
二、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
1、使用标准:
GB4706.1-92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4706.2-86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2、检验项目:
- 01额定值
- 02分类
- 03标志
- 04防触电保护
- 05电动电器的启动
- 06输入功率和电流
- 07发热
- 08带电热元件的电器的过载
- 09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
- 10防水
- 11泄漏电流、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 12过载保护
- 13耐 久性
- 14非正常工作
- 15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 16机械强度
- 17结构
- 18内部布线
- 19元件
- 20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 21外导线的接线端子
- 22接地措施
- 23螺钉和接线
- 24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 25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 26防锈
- 27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三、试样
1、申请安全质量许可证时的送样数量:
整机:2台
非金属材料:
器具上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有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的性能。申请单位应随整机提供产品所使用的相关的非金属零部件每种2-3个或提供相应非金属材料样块(125X13X3mm)5块。
元件:
申请产品中如有下列电气安全零部件应按如下要求送样品
- 开关类元件(每种10个)
- 灯口类元件(每种10个)
- 电源连接类元件(每种18个)
- 温度控制类元件(每种10个)
- 熔断器类元件(每种48个)
- 电动机类元件(每种2个)
- 变压器类元件(每种5个)
2、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定期抽样数量:
整机:1台
四、安全性能的评定
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该产品为不合格。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通知厂家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送样检验时,若再出现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