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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年内出台 将力助废旧家电正规化回收

   2007-06-11 165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4个部门早在2006年8月发布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由于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而缺少监管措施,对污染者的责任处罚也很难落实。商务部最新推出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则涵盖范围太广。

  清华大学副教授李清认为,《管理办法》只规范了生产环节,控制电子产品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现在很多污染发生在回收、再利用环节,我国现有措施对这个环节的污染控制还不理想。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早在2001年就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法规。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利用处处长冯良曾在去年的一次立法研讨会上介绍说,在经过国内外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04年9月,《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开始公开征集意见,经过根据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有关企业提交的意见修改之后,于2004年12月呈报国务院审查,并且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然而,时至今日,该条例仍没有出台。该条例中包括所有相关的财政补贴标准、费用承担机制以及回收网络的建设计划和法律规则。换言之,这个条例如果不出台,中国废旧家电产业就完全没有方向。

  明年1月1日出台的《循环经济法》,涉及到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循环经济的标识、标准等八大部分内容。另有消息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亮相,并有望年内出台。

  这一消息对于废旧家电的正规回收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它将规范在回收过程中的行为并对规范的回收机构做出相应的鼓励。使废旧家电的拆解走上无害化处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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