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对于电视机的现行标准为3.0版,该版标准于2008年11月开始生效。鉴于加强电视机节能措施的紧迫性,电视机“能源之星”标准的修订工作已于2009年2月9日开始启动。截至目前,EPA分别于2009年4月16日和6月5日提交了第一份标准草案(Draft 1,3.1版)和第二份标准草案(Draft 2,4.0和5.0版)。
刚刚发布的Draft 2(4.0和5.0版)与现行3.0版的主要区别在于:
1. 4.0和5.0版对于开机模式的新能耗要求;
2. 规定了电视机亮度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3. 增加了有关下载获取模式(Download Acquisition Mode)的要求;
4. 对自动亮度控制的重新审议(暂无新的修改);
5. 与5.0版显示器标准的融合。
Draft 2对于4.0和5.0版开机能耗最大限值Pmax(W)规定如下:
可以看出,5.0版(原第三阶段)对于大尺寸电视的开机能耗要求比3.1版草案的要求加强了(限为108 W)。
此外,Draft 2要求产品“家庭”模式或缺省出厂模式与“零售”模式或最亮的可选预置模式的亮度之比不小于65%,与欧盟的要求相同,比3.1版草案规定的80%有所放松。
预计本月15日EPA将就这份草案与相关利益方进行讨论,并在7月13日提交最终标准草案。新版标准将于8月10日确定。2010年5月1日,4.0版(原第二阶段)能效要求将开始实施。
有关现行3.0版以及第二份草案(4.0和5.0版)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开机能耗限值、亮度测量方法、下载获取模式(DAM)、自动亮度控制等要求,详见本网站的音视频产品>美国市场>能效要求>“能源之星”计划>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