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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能源委更新电池充电器测试方法

   2016-09-22 安规与电磁兼容网9870
本文导读:近日,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CEC)更新了电池充电器的规范10 CFR section 430.23(aa) – Appendix Y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新的规范将于2016年11月16日开始执行。新的规范要求的测试方法如下:- 所有使用原先测试方法认证的产品,

2016年9月8日,美国加州能效委员会(CEC)发布简报,明确电池充电器系统使用新的测试方法:10 C.F.R. section 430.23(aa) (Appendix Y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2016年6月20日生效),该测试方法将于2016年11月16日强制执行。

新测试方法的主要变化:

1. 对多电压、多容量的电池选样规则的变化;

2. 待机功率和其他低功率模式的测试与国际标准IEC 62301进行协调;

3. 备用电池和不间断电源不在调整范围内,这些设备仍按加州标题 20有关电池充电器系统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认证;

4. 铅酸电池需进行预处理;

5. 增加抽样方法(CFR 429.11(b) 和CFR 429.39)以决定电池充电器能耗的代表值。

请注意,备援电池和不断电系统(UPS)和非消费类型产品的电池充电器系统,必须使用当前电池充电器系统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和认证(10 CFR section 430.23(aa) – Appendix Y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

认证日期 :

1. 所有依据原有测试方法认证的消费类电池充电器,将于2016年11月16日在 MAEDBS上存档;

2. 为确保产品在有效数据库中留档,制造商应在2016年11月16日后使用新的联邦测试方法对其产品进行重新测试和认证;

3. 2016年11月16日前依据原有测试方法生产和认证的产品,在生效日期后仍可在加州销售,但需在数据库中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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