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台湾地区经济部(MOEA)对 2017 年第 10602403410 号公告进行修订,制定了电气和电子产品标签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投放市场展示、销售的电子电器商品,包括硬件产品、软件产品、元器件和耗材等。涉及产品清单见第10602403410号公告附件。
硬件产品需要标示如下信息:
· 产品名称及型号;
· 中国大陆制造的商品:应标明制造商、代理商或分装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 进口货物: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电话,以及外国制造商或外国分包商的外文名称;
· 原产国;
· 制造年份及制造编号;
· 额定电压(V)和额定频率(Hz);
· 总额定功耗(W)或额定输入电流(A)(如不可用则免除);
· 规格;
· 使用说明;
· 注意事项或警告。
软件产品需要标示如下信息:
· 软件名称、版本及语言表达;
· 在台湾地区销售或设计的产品:销售商、设计商或出版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 进口软件:进口商名称、地址、服务电话;以及外国分销商、设计者或出版商的外国名称;
· 原产国;
· 系统要求;
· 软件功能、用途或内容。
· 屏幕分辨率要求。
· 注意或警告。
该修正案还规定了组件和消耗品标记的要求,以及电器产品的标签方法。
本公告已于2023年5月1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