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1月1日起,美国将执行新修订的电视机能源之星规范最终版。业内人士提醒我出口企业,虽然美国的能源之星是自愿性标志,但是其技术规范是由美国政府机构制定的,有很高的公信度。实施其技术规范、通过相应的产品认证并取得能源之星标志,是我国出口电视机畅行北美的通行证。因此,国内制造商及出口商仍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据了解,1992年,美国环保署引进能源之星标志作为用能产品的自愿性市场伴侣,以期通过提高能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现在,能源之星标志已经用于50余类产品以及新建住宅和楼宇。只要满足美国政府制定的严格的能效规范,已经取得能源之星标记的产品就可以防止温室气体的排放。仅2006年,能源之星就帮助美国人在能源帐单上节省了140亿美元,减少了相当于250万辆轿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1998年,电视机首次获得能源之星标志,从那时起,美国电视机制造商和环保署便一同致力于提高电视机的能效。现在,美国在用的电视机超过2.75亿台,每年耗电500亿千瓦时。根据近期的市场研究,2008年北美电视机的上市量将达到3600万台。这些电视机较其先前的型号会更大、每天使用时间更长、提供更多鲜明的画面以及其他重要特性。然而,随这些改进而来的则是沉重的能源负担。
对此,2008年2月5日,美国环保署公布了新修订的电视机能源之星规范最终版。该规范自2008年11月1日起生效。带有能源之星标志的电视机比常规型号的能效提高30%以上,并在开关时能够节能。预期新修订的规范在向美国消费者提供质量上乘、画面鲜明的最好的电视机的同时,可以防止温室气体的排放。在新规范生效后,如果所有销往美国的电视机符合能源之星的要求,节省的能源成本将达到每年10亿美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相当于100万辆轿车的排放量。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近两年我国电视机出口量有下降趋势,但仍然是出口机电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1~9月我国彩色电视机出口约3205.1万台,出口金额约为57.86亿美元。2007年1~9月我国彩电出口主要的目的国和地区仍是美国、俄罗斯、中国香港和日本;其中美国仍为第一目的市场,共计向美国出口彩电8042363台,金额24.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