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欧盟官方公报(OJ)公布LVD指令(2006/95/EC)、EMC指令(2004/108/EC)和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最新协调标准目录。其PDF文档链接如下:
l LVD指令(2006/95/EC)新协调标准目录(OJ C 71, 19.3.2010, p. 17-87)
l EMC指令(2004/108/EC)新协调标准目录(OJ C 71, 19.3.2010, p. 1-16)
l 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新协调标准目录(OJ C 71, 19.3.2010, p. 88-117)
协调标准是欧盟委员会委托的认可的欧洲标准化机构(CEN、CENELEC、ETSI)制定的技术规范,它是民主协商的结果。设备符合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协调标准被成员国认为符合新方法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即具有“推断符合性”。这种推断符合性限于协调标准所应用的范围和这些协调标准所涵盖的基本要求。符合协调标准是设备符合相应指令的一种标准的、可重复的、准确的程序。
协调标准目录中的第3栏“Date of cessation of presumption of conformity of superseded standard”为“被替代标准的符合推断性的中止期”,简称为“DoC”。以LVD协调标准目录为例,对于某一版本的标准(如EN 60065:2002),超过DoC(2007年3月1日),被替代标准(EN 60065:1998)在安全方面不再胜任技术进步和良好工程规范的要求,从而被替代标准(EN 60065:1998)及其修订见不再具有推断符合性。而对于标准的修订件(如EN 60065:2002/A11:2008),超过其对应的DoC(2010年7月1日),被修订的标准必须与此修订件一起使用才具有推断符合性。这个“DoC”与新标准发布日期的间隔相当于新旧版本标准替换的过渡期,一般为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