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起电光源产品销售美国包装箱上须加贴新能效标签

   2011-03-02 安规与电磁兼容网1670
核心提示:近期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了新的电光源标签要求,规定从2011年6月起在美国销售的电光源包装上须加贴新标签,不符合新标签要求的电光源将不允许在美国境内销售。新标签的内容将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识别不同电光源的

近期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了新的电光源标签要求,规定从2011年6月起在美国销售的电光源包装上须加贴新标签,不符合新标签要求的电光源将不允许在美国境内销售。

新标签的内容将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识别不同电光源的节能和环保水平,在鼓励使用自镇流荧光灯、LED灯等高能效产品的同时,使白炽灯泡等低能效的电光源产品最终退出美国市场。

根据法规要求,新标签将取代原来单一的以功率来区分各类电光源的模式,要求增加光通量、每年耗能成本、平均寿命、色温、含汞量等与电光源能源效率和含有毒有害物质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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