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家用电器最低能效标准将于2015年1月开始实施

   2014-12-18 安规与电磁兼容网5420
核心提示:2013年起,越南就已针对家用电器产品开始实施强制能效标签计划。如今,为了加强环保节能的政策推行,越南政府对能效认证管控范围内的产品开始推行最低能效标准。此次根据越南贸易和工业部(MOIT)第03/2013/QD-TTg决

2013年起,越南就已针对家用电器产品开始实施强制能效标签计划。如今,为了加强环保节能的政策推行,越南政府对能效认证管控范围内的产品开始推行最低能效标准。

此次根据越南贸易和工业部(MOIT)第03/2013/QD-TTg决议的强制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其能效等级低于最低能效标准(MEPS)的电器产品将被禁止进口和生产。只有通过测试,获取能效证书,并加贴能效标签的相关产品才可在越南市场上流通销售。

此次将要实施的最低能效标准涉及以下9类产品:

产品 适用最低能效标准
管形荧光灯 TCVN 7451-1:2005
紧凑型荧光灯 TCVN 7896:2008
电子镇流器 TCVN 7896:2008
空调 TCVN 7830:2007
洗衣机 TCVN 8526:2013
电饭煲 TCVN 8252:2009
电风扇 TCVN 7826:2007
冰箱 TCVN 7829: 2007
电视机 TCVN 95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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