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和办公设备 (OFF) (适用时间: 自2001年7月1日起)
1. 复印机 (光功率消耗不超过1.2kW)
2. 交流/直流 电源适配器 (包括交流电源组合模块,但输出不超过1kW)
3. UPS (不间断电源)( 功率不超过 5kVA)
4. 扫描仪
5. 银行电子设备
6. 电子称
7. 现金点钞机
8. 显示器 (1.不包括含有键盘连接器和视频信号连接器的显示器, 2.不包括含个人电脑主机的显示器 3.不包括含有两个以上显像管的显示器)
9. 打印机 (不超过 600W, 不包括条码,收条,银行单据,针式绘图,标签,图表打印等用途以外的电子设备)
灯具(LITE) (适用时间: 自2003年7月1日起)
1. 用发光启辉器的荧光灯
2. 爱迪生式螺旋灯头
3. 管状荧光灯灯座和启辉器座
4. 一般的固定式灯具
5. 充放电灯具镇流器
6. 荧光灯镇流器
7. 荧光灯的电子镇流器
8. 荧光灯
9. 自镇流式灯具
10. 白织灯泡
11. 霓虹灯变压器
12. 灯具转换器
13. 电子灭虫器 (灯)
EK Mark标示
1.获认证过产品铭牌应该包括下面内容
● 安全认证标志
● 证书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名称
● 输入额定值
● 制造商名称
● 双重绝缘符号(II类设备)
● 额定输入时间 (如果为短时工作式设备)
● 生产日期 (例如:生产年月, 或生产批号)
● 售后服务中心(或维修中心)的地址&电话
● EMI 或 EMI/EMS 标志 (可选)
2. 安全标志标示方法和标示位置
● 标志的尺寸与产品的尺寸要协调
● 标志要牢固的粘贴, 打印在产品上, 以及它的外包装箱上, 并清晰易见.
● 认证公司名称 "KTL" 和安全认证证书号要打在安全标志的下方, 标准中规定的或ATS定义的 其它内容需用韩国语或英语标识
● 标志的颜色通常是黑色.
3. EMI/EMS 标志
申请认证需提交的资料
1. 申请书
2. 技术数据(线路图、PCB Layout图等)
3. CB 测试报告
4. 英文Label(韩文Label)
5. 韩国进口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