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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2009-10-11 2260
本文导读: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导致相关的产品族电磁兼容标准的制定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YD/T1312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正是考虑到以上问题,不仅对现有的产品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导致相关的产品族电磁兼容标准的制定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YD/T1312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正是考虑到以上问题,不仅对现有的产品族标准进行了研究,而且总结提取了无线通信设备的共性,紧密结合国内外最新的电磁兼容发展情况,综合制定了通信领域电磁兼容通用标准。YD/T1312发布后,当最新的无线通信产品没有现行的标准作为电磁兼容检测的依据时,则可以按照YD/T1312的通用要求进行检测,从而使得各类无线通信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均做到了有标可依。由于YD/T 1312广泛的适用性和积极的创新性及超前性,目前已经成为起草其他相关标准的重要参考。

  随着无线通信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高频、宽带传输逐渐成为目前的主流。各类宽带无线电设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业余无线电、陆地无线电设备等经常会集中存在于一个相对狭小的区域内,导致该区域的电磁环境异常恶劣。因此对于各类无线通信设备的电磁兼容性(EMC)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更宽的测试频率、更高的测试等级,以及由于技术的发展而需要增加的一些新测试项目等。信息产业部通信电磁兼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行业权威检验机构,受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及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的委托,根据最新通信行业及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主持起草了YD/T1312《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系列标准。

  YD/T1312《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目前包括以下10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宽带无线电设备》、《第3部分:个人陆地移动无线电设备(PMR)及其辅助设备》、《第4部分:无线寻呼系统》、《第5部分:无线语音链路设备和无线话筒》、《第6部分:业余无线电设备》、《第7部分:集群无线电设备》、《第8部分:短距离无线电设备(9kHz~40GHz)》、《第9部分:400/1800 MHz SCDMA无线接入系统: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第10部分:400/1800 MHz SCDMA无线接入系统:基站、直放站、基站控制器及其辅助设备》。

  由于无线通信设备技术发展速度很快,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所以相关的产品族电磁兼容标准的制定往往有一定的滞后性,故需要制定一些行业相关的电磁兼容通用标准以满足最新技术发展的检测要求。YD/T1312是无线通信领域内的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各种无线通信产品在考虑电磁兼容性能时均可以根据该标准制定相应的产品测试方案。由于YD/T1312积极的创新性、广泛的适用性和对通信产业的巨大影响,该标准于2006年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二等奖。

  为了便于广大读者理解该标准,文章将对该系列标准中的三个典型部分《第l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宽带无线电设备》和《第5部分:无线语音链路设备和无线话筒》进行详细解析。

  1、YD/T1312标准解析

  1.1“YD/T1312.1通用要求”内容介绍

  YD/T1312.1为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通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除广播接收机以外的所有种类的无线通信设备。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无线通信设备及其关联的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限值、性能判据和测量方法等。由于该标准广泛的适用性,故当一种新的无线通信技术出现却没有具体的产品族标准适用于该技术时,检验机构和设备制造商可以根据YD/T1312.1对该设备进行电磁兼容性评估。

  由于无线通信设备的多样性,故在YD/T1312的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针对各类无线通信产品的特点对测试时的试验条件、试验布置、试验时被测设备的评估方法以及性能判据进行了分类阐述。

  在电磁兼容试验中,试验条件和试验布置直接与最终的合格评定相关。本部分第四章中,首先总结了无线通信产品的通用条件,对发信机输入/输出端口配置、收信机输入/输出端口配置、收发信机联合试验配置进行了详细阐述。另外,还根据无线通信产品的特点,对此类设备的电磁兼容窄带相应进行了规定。在无线通信设备的辐射骚扰抗扰度试验中,经常会由于窄带骚扰引起被测设备的信号指标的超差。但是,窄带响应不会引起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问题,故在测试过程中应当忽略。在实际测试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由信号指标的超差直接判定被测设备是否合格,而需要进行如下判断:首先将测试频点增加一定的频率值(通常为收信机中频滤波器6dB带宽的2倍或者大于设备信道带宽的频率值)后重新进行测试;然后,再将测试频点减少相同的频率值进行测试。如果在后两种情况下被测设备的收信机符合相应的性能判据,则认为该超差现象为被测设备的窄带响应。否则,该超差有可能是由另一个窄带响应而引起的,此时须将频率值增加和减少为收信机中频滤波器6dB带宽的2.5倍再进行测试。如果仍然不符合相应的性能判据,则为宽带现象,该设备存在电磁兼容性问题。

  “性能评估方法”为评估被测设备是否符合电磁兼容性要求的总体描述,该部分除了给出性能评估方法的总体原则之外,还根据被测设备是否能建立连续的通信链路以及被测设备的使用方式(固定设备、车载设备、便携设备)的特点分别进行了阐述。

  该部分第六章中详细说明了被测设备在进行电磁兼容检测时所应用的“性能判据”,即判定被测设备是否合格的依据。该章根据被测设备受到的干扰的类型,分别给出了抗扰度测试时的性能判据,如下:

  性能判据A(持续现象)适用于辐射骚扰抗扰度测试等干扰信号为连续干扰的抗扰度测试。在测试中,要求被测设备应能保持正常工作,没有功能丧失和性能的降级,被测设备的发信机在空闲状态时不应产生无意识的发射操作。测试结束后,被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应没有改变,存储数据和用户程序功能应没有丧失。测试中和测试后,被测设备的通信链路都应能够保持。

  性能判据B(瞬态现象)适用于浪涌(冲击)抗扰度等干扰信号为瞬态干扰的抗扰度测试。测试中,允许被测设备出现性能降级以及部分功能的丧失,但被测设备的实际工作模式不允许改变;被测设备发信机在空闲状态时也不应产生无意识的发射操作。测试结束后,如果被测设备出现性能降级或部分功能丧失,其相应的功能必须能够自动恢复,恢复后,性能保持被测设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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