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10月31日起, 原使用〝UL153 - Portable Electric Luminaires〞审核的 “家庭及商用摆设类产品”或 “明显非照明用途之灯具”, 将改以新发行的〝UL962, Household and Commercial Furnishings〞进行审核。
届时原来放在UL153灯具档案中的“家庭及商用摆饰类产品”或“明显非照明用途之灯具”均将依新发行的UL962标准重新进行审核。 此外UL亦将依该产品之适用环境, 功能及构造重新区分其所属之类别(CCN)并分别成立新的UL档案。
UL962的规范已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发行, 目前至少涵盖9项产品类别 (CCN), 而现在新申请的 “家庭及商用摆饰类产品” 或 “明显非照明用途之灯具” 都已被要求需依新发行的UL962规范来进行审核。
UL153规范新规定生效
针对钨丝火炬立灯(Incandescent Torchiere Portable Luminaires) UL于2004年 4 月 10 将有新规定生效,各灯饰厂商所有新旧灯种均需符合此项新规定。
依目前UL的新版规定,若钨丝火炬立灯每单一灯头之瓦特数超过150W或单一灯罩内有两个以上的灯头,其构造及测试将参照现行卤素火炬立灯(Tungsten Halogen Torchiere Portable Luminaires)来进行审核。
此规定将于2004 年 4 月 10 日正式生效,请具有 UL 钨丝火炬立灯档案之申请者务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