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该局于2006年第四季度依法组织对合肥等部分市市场上销售的贮水式电热水器进行了质量监测。此次抽查了39家经销单位的50组贮水式电热水器 ,涉及上海、山东、浙江、广东、江苏等5个省市16家生产企业的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90%。
本次抽查合格率较高,部分商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内部布线、接地措施不合格。由于部分厂家对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不清楚或重视不够,只重视产品的性能忽视安全要求, 造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严格组织生产。其中安徽省天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牌贮水式电热水器不合 格项目为接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