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湖北等7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噪声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多年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产品质量持续稳定;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三是能源效率指标方面的用水、用电项目全部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个别产品安全项目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发热,对可触及的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功率等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电机发热检验时发生堵转,出现冒烟现象;对可触及的带电部件的防护检验时试验指可触及到带电部件;非正常工作检验时因洗涤电机发热过高导致绝缘失效;功率检验时实测值超过了明示额定功率规定的要求。抽查中,山东省龙口市佳裕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佳裕牌波轮式双桶洗衣机、慈溪市华威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牌波轮式双桶洗衣机等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二是个别产品洗净比不合格。洗净比是衡量一台洗衣机能否把衣物洗干净的重要性能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家用电动洗衣机的洗净比不能低于0.7。洗净比数值越低,表明洗涤效果越差。抽查中,慈溪市华威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牌波轮式双桶洗衣机等产品洗净比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