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抽查报告显示,共抽查的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的54家企业生产的5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中,质量合格率仅为87%。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规定的要求,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的铭牌上的燃气种类或代码和包装箱上产品使用燃气种类或适用地区、安全注意事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熄火保护装置、再点火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防过热安全装置、接地措施、接地电阻、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产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不合格,二是个别产品烟道堵塞状态下的烟气不合格。
燃气热水器产品在正常工作中所排放的烟气中含有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这些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有严格的指标限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不合格。
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受到室外环境的影响而出现排烟不畅情况,国家标准对自然排气式热水器产品在特殊状态下的有害气体排放浓度做出了明确限定,自然排气式热水器产品在烟道堵塞状态下的烟气为CO≤0.06%。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烟道堵塞状态下的烟气不合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