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至2008年7月为止,在低电压指令2006/95/EC及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要求下,一些涉及家电、灯具、电动工具、电子玩具及电磁兼容的欧盟新修订标准将陆续生效。
从表定的生效日期起,旧的版本将被取消,而新修订的版本将正式生效。其中电磁兼容修订的部份(电磁相容 – 3-2部份:限制值 – 谐波电流发射之限制值与广播接收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电磁耐受)自2008年1、2月起正式生效。
从现在起至2008年7月为止,在低电压指令2006/95/EC及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要求下,一些涉及家电、灯具、电动工具、电子玩具及电磁兼容的欧盟新修订标准将陆续生效。
从表定的生效日期起,旧的版本将被取消,而新修订的版本将正式生效。其中电磁兼容修订的部份(电磁相容 – 3-2部份:限制值 – 谐波电流发射之限制值与广播接收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电磁耐受)自2008年1、2月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