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美国ASTM International通过了对《全尺寸婴儿床标准》(ASTMF1169)的修订,新标准将带有下拉侧栏的婴儿床排除在符合ASTM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婴儿床组装部件测试要求,以确保婴儿床板条的结构牢固性。新版名为ASTMF1169-09,取代之前的ASTMF1169-07,并计划于2011年2月被纳入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成为强制性标准。
新版的主要修订内容:
全尺寸婴儿床上不再允许有下拉侧栏。婴儿床的侧边可以有可移动的部份,但最多只能移到婴儿床侧栏上缘以下6英寸处。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婴儿床的警示说明必须从各个角度完全清晰可见。
在板条构造上,不得使用横向接缝、指形接缝或两端接合的木材块件。
修订版增加了对轴/板的强度测试要求,即在56.2磅的负载下不能破裂或与水平支撑物分离。
“全尺寸婴儿床”:根据16CFR1508的定义,指为婴儿睡觉而设计、在室内使用的床,内部尺寸为,宽71±1.6厘米(28±5/8英寸),长133±1.6厘米(523/8±5/8英寸)。在欧盟,EN716对小床的定义是内部长度最短为900毫米,最长可达1400毫米,而婴儿床和摇篮是给新生婴儿使用的(EN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