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50366:2003是针对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电磁场标准,自《联合公报》于2004年4月29日公布后在欧盟范围内强制执行。
2006年4月该标准的增补件公布,对测试距离和耦合因子做了较大修改。根据《联合公报》的消息,标准EN50366:2003+A1:2006将于2008年9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即2008年9月1日以前,原先按照EN50366:2003标准进行的测试、LVD符合性声明以及符合性证书都必须更新到EN50366:2003+A1:2006。
EN50366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除了家用电器及相类似的电器产品外,还包括非特定家庭用的电器产品,例如:商用电器、轻工业或农场用电器具。EN50366:2003+A1:2006在原来的EN50366:2003标准的基础上主要修改了测试距离和耦合因子。耦合因子ac(r1)则分频段重新进行了计算,标准给出了8Hz到800Hz的耦合因子,基础工作频率超过800Hz的电器产品,耦合因子则是ac(r1)1.27。测试距离是根据对头部和躯干中的中央神经系统的保护而选定的,从原先标准的大部分电器的50cm修改为30cm。这就意味着依据旧标准测试距离为50cm的电磁场测试必须在新的测试距离下重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