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电信管制单位NTC (The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在2008年1月18日颁布了无线设备及电信设备的认可要求。预计强制日期:2008年7月自2008年7月起,NTC依不同的产品,将会实行3种认可方式;
1. 注册(Registration)-针对Class A产品
2. 认证 (Certification) -针对Class B产品
3. 厂商自我宣告(SDoC)
※其中针对WiFi的产品(如802.11b/g或802.11a/b/g),被归类在SDoC。NTC虽然在2003年曾公告2.4GHz 的产品其输出功率在100mW以下,可以免除型式认可。但此一规定将于2008年7月后被改变,WiFi的产品在确认其产品符合NTC的技术要求后,才能进口至泰国。厂商通关时需检附宣告信及相关符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