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8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发布了根据电器及材料安全法颁布的内阁法令,锂离子电池将被指定为电器及材料安全法中的“电器及材料”。法案中的电器及材料必须符合关于供应商合格声明(SDoC)的省颁法令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上市时必须粘贴圆形PSE标志。
此次涉及的产品主要是锂离子电池,即由能量密度超过400Wh/L的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电池,用于医疗设备、工业设备和汽车的锂离子电池除外。
此次要求是2008年11月20日以后出口日本的锂离子电池产品。
今年1月18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发布了根据电器及材料安全法颁布的内阁法令,锂离子电池将被指定为电器及材料安全法中的“电器及材料”。法案中的电器及材料必须符合关于供应商合格声明(SDoC)的省颁法令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上市时必须粘贴圆形PSE标志。
此次涉及的产品主要是锂离子电池,即由能量密度超过400Wh/L的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电池,用于医疗设备、工业设备和汽车的锂离子电池除外。
此次要求是2008年11月20日以后出口日本的锂离子电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