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 2008年11月6日发布了G/TBT/N/MYS/15号通报。标题:消费者保护法2008(符合安全标准)及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
两个标准包括:设计或打算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或商品,不包括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一览表I中列出的商品。以上两个标准批准日期:2008年12月。
马来西亚 2008年11月6日发布了G/TBT/N/MYS/15号通报。标题:消费者保护法2008(符合安全标准)及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
两个标准包括:设计或打算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或商品,不包括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一览表I中列出的商品。以上两个标准批准日期: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