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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之光”2014年度质量盛典颁奖 CQC、UL美华、TUV莱茵等10家公司获奖

   2015-01-07 中国质量新闻网1790
本文导读:12月26日,由《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组织举办的“质量之光”2014年度质量盛典在北京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11项评选结果各有所属。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典礼并讲话,总工程师刘兆彬出席。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12月26日,由《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组织举办的“质量之光”2014年度质量盛典在北京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11项评选结果各有所属。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典礼并讲话,总工程师刘兆彬出席。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UL美华认证公司、莱茵TUV集团、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10家公司当选技术机构优质服务示范。

图为颁奖嘉宾与“质量之光”2014年度技术机构优质服务示范获奖代表合影

   “质量之光”年度颁奖典礼是中国质检报刊社旗下《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组织举办的一项群众性质量活动,已连续举办三届。“质量之光”2014年度评选活动以“汇聚质量民意,成就你我记忆”为主题,评选活动分为“年度质量记忆”和“质量创新示范”两大系列共11个单项,每个单项评选出10个获奖项。

    梅克保代表质检总局向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他强调,追求质量是历史使命,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体现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追求质量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需要我们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我国产品的质量水平,让“中国制造”享誉全球、赢得更多的尊重;重视质量要落实责任,广大企业应负起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应负起总体责任、质量监管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努力提高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提升质量需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维权监督作用、社会组织的引导服务作用、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梅克保要求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当质量时代推动“三个转变”的排头兵和领头雁,呼吁广大企业、质量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向获奖者学习,积极借鉴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质量兴业,以质量报国。他对“质量之光”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和极大鼓励。他表示,“质量之光”活动致力于闪耀质量的智慧之光、魅力之光、创新之光,从创办之日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情支持,并日益发展成为树立质量典型、宣传质量文化、展示质量工作的良好平台,要把“质量之光”活动打造成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最强、参与面最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专业活动品牌,为推动质检改革发展、建设质量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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