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莱瑞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音视频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6-05-21 2580


4.5获证后的监督
4.5.1 监督频次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审查。
若发生下述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投诉,并查实为持证人
责任的;
    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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